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 2017〕60号)。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1 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 2020 〕 115 号)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1 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 2020 〕 115 号)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度假区财政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以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以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以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楼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若干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提供承诺函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的通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人民政府办公室